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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马德里商标应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后变更事项办理

      马德里(Madrid),西班牙首都,全国第一大城市,全国经济、交通中心,马德里省首府。市区面积607平方千米,人口约310.1万,包括郊区和卫星城镇在内,面积 1020 平方千米,人口约 452 万。位于伊比利亚半岛梅塞塔高原中部,瓜达拉马山脉东南麓的山间高原盆地中,海拔 670 米,为欧洲地势最高的首都。南下可与非洲大陆一水为限的直布罗陀海峡相通,北越比利牛斯山可直抵欧洲腹地,在历史上因战略位置重要而素有“欧洲之门”之称。

一、马德里国际注册简介

      是指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马德里议定书)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共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的商标国际注册。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即马德里体系)的规定,该体系成员国的自然人和法人,通过本国商标行政主管机关或其指定的代理组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请求在其他成员国取得商标法律保护(即领土延伸);国际局审查后,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在《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告,然后发给申请人商标国际注册证的一系列活动。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商标国际注册生效后,商标在每个有关缔约国的保护标准,应如同该商标直接在那里注册一样。这可以理解为商标国际注册成功后,该商标即在申请领土延伸的国家进行了注册,取得了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二、注册马德里商标的途径

     1.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
     2.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三、注册马德里商标需提供的资料

  1. 公司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2. 个人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 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5. 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6.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7. 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8.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马德里成员国名单

      协定缔约方(56个成员国):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塞浦路斯、中国、摩纳哥、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比荷卢、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摩洛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纳米比亚、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叙利亚  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塞尔维亚和黑山、塞拉利亚、肯尼亚、斯威士兰、莫桑比克、莱索托、不丹。

      1989年6月27日,又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法语。纯议定书缔约方: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立陶宛、冰岛、格鲁吉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

    “比荷卢”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联盟的简称,实际是三个“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但申请人指定这三个国家保护时,仍按一个国家对待,并按一个国家缴纳有关规费。

五、注册马德里商标的优势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较之逐一国家注册,具有价格低廉、申请手续简单、可靠等特点。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向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申请注册,手续简单方便、省钱。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商标,递交一个申请,按国家数缴纳费用,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范围内指定商标保护的国家。

      省钱:申请人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另一方面,根据“协定”及“议定书”,国际注册申请人可不经过代理人,直接向本国的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从而可节省一笔代理费。从数额上看,国际注册费大大低于分别向每个国家申请注册的费用,后者一般包括该国商标注册规费、代理费和翻译费等。

      省时: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三、四个月即可取得商标注册证。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申请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申请人指定保护国家的主管机关有权驳回这一领土延伸申请,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

      省事:申请人可用中文与一份申请书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国。

马德里成员国各自都有自己的商标制度,对于希望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得到保护的申请人,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得到保护,也可以向成员国进行逐一国家申请注册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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